虽能再逢晓星时,滴水枯,恨金乌。

向内的,独角戏式的自我剖析和叙述在面对读者时常常呈现一种缺乏吸引力的状态,个人的写文目的和读者的口味往往不好调和,你的读者比你以为的更需要感官刺激,同人文在占绝大多数的观念里归根结底是娱乐读物,我周围的很多朋友也时常困于两者相互让步的dilemma之中。
但是!对于我而言!在不追求商业利益的纯爱好范畴里,还是自己先爽比较好!我爽最重要!当然了,如果我爽到的同时我的读者也爽到了那是最好的()
说白了,就是缘分叭。瑟为同道者而鼓,实在不行就算了。

评论 ( 4 )
热度 ( 48 )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黑莓缪斯 | Powered by LOF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