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能再逢晓星时,滴水枯,恨金乌。

一些不太客气的闲话

原本是不应该把这个令人烦躁的话题带来我的lft的,可是实在想和大家聊聊。
突然成名原本就带有危险性,舆论会在在一个临界游走,并不是人们完全不接受这样的故事,而是,当她显露出缺陷或错误,我们倾向于向自己证明“果然她不配出名”的结论,这种自我证明得到的自豪感让人们更加狂热地参与到这场剿灭里来,并且安慰自己:这不是网络暴力,这是行使正义。人们要求纯白无辜的受害者,否则就拒绝同情ta,否定ta遭受的迫害。
在狂欢面前,我们应该清楚自己那些看似处出于正义感的言行往往只是自我满足。康德对道德的定义非常严格,任何有利己倾向的行为都与道德无缘。人们有言论自由,没人能限制我们说话,可是当你自以为出于道德和正义感,享受着这种掌握权力的感觉,尽情发泄,肆意辱骂——与成千上万的“伙伴”共同,在心满意足后离开,留下子弹穿过木板后满目疮痍的弹痕。你没有感到自己做错了任何事,认为自己只是“骂了两句”,坚信对方值得这个,因为ta犯了错误,这只是惩罚。却没想过“惩罚”这个词是没有主观性的,而你也是否有这个权力。
雪崩下没有一片雪花无辜,它们却都认为自己无辜——我只是落下,每片雪花都会说。
这些事情几乎无法改变,几百年前人们就会向火刑架上的女巫扔石头,网络没有改变任何本质的东西,只不过让石头扔得更远。可是我依旧忍不住偶尔冒出被人笑作“圣母”的想法,想要保护这些被网络暴力伤害的人——即使ta们不是理想的无辜受害者,说些什么,制止些什么,然而在这头庞大的利维坦面前,我个人渺小得如同螳螂,只能在每次狂欢后面对着相似的、可预见的满地残骸失落地叹气,就像一个滑稽戏里的丑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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