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能再逢晓星时,滴水枯,恨金乌。

1.你做出的指控,由你进行举证
2.相信逻辑和证据,不要相信偶像

想要穿着花裤衩死在海滩上:

1)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这些原则的适应范畴不应该只是法律上,我觉得为了日常生活中的公正也应该采取这两条做我们的行为规范。




无罪推定意味着,如果你要指责一个人做了某件不该做的事,举证责任应该在你身上,而不是对方身上,即:你要拿出证据,证明这个人真的做了这件事,而不是反过来,让对方证明自己没做这件事。我不能从人群中随便拉出一个人说,你偷了我的钱,什么,你说你没偷,那你得想想自己要怎么证明自己没偷我的钱。同样地,指责对方模仿/是居心叵测的高级卧底,自己不举证,要求对方证明自己的清白,我认为这非常离谱。一个人应该有无罪免证的权利,不仅仅是在面对国家机器的法庭上。




至于疑罪从无,则是,如果你拿出的证据不足以给你指控的人定罪,那么被指控的人应该被视作无罪对待。




2)有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我最近才想明白。关于空间、微博、贴吧、LFT这类SNS究竟算是个人私人空间,还是算是公共空间。我很久以前跟朋友说,我不会随便在空间发东西,也不会刷屏,因为空间属于公共空间,我发的东西会影响别人的观感,所以会谨慎。我朋友说了句:那挺有意思的,我一直觉得空间是私人地盘。当时没仔细想,现在我发现,我和她都是对的。


一个SNS主页究竟算是公共还是私人空间,不能一刀切下定论,要看这个主页上的某篇内容【是否会被po主的亲密关系圈之外的人看到,e.g.路人、泛泛之交等等】


比如上面空间的例子,我之所以认为空间是公共空间,是因为我QQ列表有百来号人,其中大部分是不与我熟识的。我朋友之所以认为空间是私人领域,因为她的列表只有我和几位密友。


具体到老福特,就是要看这个fo了po主的粉丝当中有多少是po主亲密友人外的人、这个po主的某个po有没有打tag、这件事情是否被许多亲密圈外的人关注了……这几者都会影响到这个po主po的东西是否又属于公共空间。(超拗口了!)


其实仔细想想这个道理非常简单_(:з」∠)_QQ清列、创建个人贴吧、微博双删清粉、LFT开小号等等等,这些行为背后的逻辑,都是多多少少希望控制看见自己所创造的私密内容的人的范围,希望能把这个范围缩小在一个可以掌控的、熟悉的友人圈子里,避免SNS账号演变成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反正不知道为什么我刚刚想通。大概是太笨了。




3)在公共空间的发言,应该比在私人空间的发言有【更高的门槛】,尤其是在做出指控的时候,因为在公共空间的公开指责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声誉。而且,人们往往记住的是指控,而不是反驳(现在提起MJ,还有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恋童”)因此即使被指控者精彩地为自己辩护了,难说这一指控不会影响到被指控者的名誉与人们对他的印象。


如果A的发言会损害B的声誉,比如攻击B是一个居心叵测的伪善者,那么根据我们上面所说的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A最好拿出实锤来满足自己的举证责任,否则无根据的诋毁,很难被说是公正或者正义的。


如果A无法证实B的“罪行”,那么虽然在私人空间、在密友私聊里可以尽情抱怨,但在公共空间里,或许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并不去多说什么,是更为明智宽宏的选择。

评论
热度 ( 33 )

© 黑莓缪斯 | Powered by LOFTER